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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0-2021年抚顺医保疗保险报销比例

2024-01-08 19:55
摘要:抚顺职工医保 报销 标准,2020-2021年抚顺医保疗保险 报销 比例?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为解决城镇困难 居民 参加城镇 居民 医疗保险 问题,2010年将对全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采取由市财政先行补助、个人缴费部分待发生医疗费用时再进行补费的

抚顺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0-2021年抚顺医保疗保险报销比例?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为解决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2010年将对全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采取由市财政先行补助、个人缴费部分待发生医疗费用时再进行补费的办法,将这部分群体全部纳入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同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并逐步提高医疗待遇标准。

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是国家的大政方针,但到目前为止,全市仍有78户集体困难企业没有参加认定,1.8万名退休人员不能够参加医疗保险。而且部分县(区)用于解决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仍没有到位,导致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此,市政府明确要求,要积极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到今年年底全部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特别是要对关闭、破产、转制和改制企业,各县(区)政府要按规定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认定和补贴工作,力争到年底前基本解决未参保人员的参保问题。各县(区)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尽快落实配套资金问题,确保参保人员按政策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病住院治疗
4、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5、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经审批后转往外地住院治疗
4、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寒暑假及法定假日回户籍地期间和外地实习期间、或本市户籍在校学生外地实习期间因疾病住院治疗
5、外出期间因急诊住院治疗
灵活就业人员报销范围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住院治疗;
4.经审批后转往外地就医治疗;
5.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019年抚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
1、老年、成年居民:三级甲等医院600元;三级乙等医院500元;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一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温馨提示: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住院一次递减100元,三级医院最低不少于300元,三级以下医院(包括专科医院)最低不少于100元。
2、未成年居民:三级医院300元;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一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温馨提示: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住院一次递减100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报销比例
1、老年、成年居民:三级综合医院55%;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一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
2、未成年居民:三级综合医院65%;专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一级医院(含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20元;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支付;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三级乙等医院、市级专科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医院分别确定为700元/人次、600元/人次、500元/人次、300元/人次、200元/人次。
住院起付标准:年度内,每住院一次递减100元,但最低不得少于200元/人次。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三级综合医院、市级专科医院(含二级综合医院)、社区医院(含一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费用,个人负担的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负担15%、12%、10%,退休人员负担10%、8%、6%。
注:外市住院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负担35%,退休人员负担25%(起付标准为:1000元/人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及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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